尼古丁 | ICSC: 0519 |
(S)-3-(1-甲基吡咯烷-2-基)吡啶 烟碱 1-甲基-2-(3-吡啶基)吡咯烷 | 9月 1997 |
CAS登记号:54-11-5 | |
UN编号: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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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ECS编号:200-193-3 |
急性危害 | 预防 | 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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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 |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高于95°C,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 禁止明火。 高于95°C,使用密闭系统和通风。 |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 |
防止产生烟云! 避免(怀孕)妇女接触! 一切情况均向医生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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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 预防 | 急救 | |
吸入 | 灼烧感。 恶心。 呕吐。 惊厥。 腹痛。 腹泻。 头痛。 出汗。 虚弱。 头晕。 意识模糊。 |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 新鲜空气,休息。 给与医疗护理。 |
皮肤接触 | 可能被吸收! 发红。 灼烧感。 见吸入。 | 防护手套。 防护服。 | 脱掉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给与医疗护理。 |
眼睛接触 | 疼痛。 发红。 | 戴安全护目镜、面罩或眼镜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
食入 | 见吸入。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 用水冲服活性炭。 就医。 |
泄漏处置 | 分类与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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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不要冲入下水道。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可密封的容器中。 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夜。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
储存 | |
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 与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干燥。 沿地面通风。 | |
包装 | |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
尼古丁 | ICSC: 0519 |
物理与化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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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状态、外观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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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10H14N2 |
接触与健康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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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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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危险性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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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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阈限值1: 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欧盟职业接触限值1: 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欧盟接触限值1: (经皮); |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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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质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避免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释放到环境中。 |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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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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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危险性类别 符号:T+,N; R: 25-27-51/53; S: (1/2)-36/37-45-61 |
![]() |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