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搜索结果  
四甲基琥珀腈ICSC: 1121 (10月 1999)
四甲基丁二腈
CAS登记号:3333-52-6
UN编号:2811

  急性危害 预防 消防
火灾与爆炸 可燃的。 在火焰中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    禁止明火。 禁止与强氧化剂接触。    使用雾状水、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防止粉尘扩散! 严格作业环境管理!  
  症状 预防 急救
吸入 惊厥。 头晕。 头痛。 恶心。 昏迷。 呕吐。  采取通风(如为粉末,则不可)、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 可能被吸收! 见吸入。  防护手套。 防护服。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就医。 
眼睛接触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食入 见吸入。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进食前洗手。  催吐(仅适用于神智清醒病人!)。 就医。 

泄漏处置 分类与标签
将泄漏物清扫进有盖的容器中。 适当情况下,首先润湿防止扬尘。 小心收集残余物中。 然后按照当地规定储存和处置。 个人防护:全套防护服,包括自给式呼吸器。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6.1; 联合国包装类别:II 

储存
与强氧化剂和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 阴凉场所。 干燥。 保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 
包装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四甲基琥珀腈 ICSC: 1121
物理与化学性质

物理状态、外观
不同形态的无色 无气味的固体。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加热时,分解, 生成含有氰化物和氮氧化物的有毒烟雾。 与强氧化剂发生反应。 具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 

分子式:C8H12N2 / (CH3)2C(CN)C(CN)(CH3)2
分子量:136.2
熔点:170°C (升华)
密度:1.07 g/cm³
水中溶解度:不溶 


接触与健康影响

接触途径
该物质可经吸入其气溶胶、通过皮肤和经食入被吸收到体内。 

短期接触的影响
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 高浓度接触可导致死亡。 

吸入危险性
无法给出该物质 20℃蒸发时达到空气中有害浓度的速率。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职业接触限值
阈限值1:(可吸入颗粒和蒸汽): 阈限值1: 0.5 mg/m3 (时间加权平均值) 阈限值1:(经皮);.
最高容许浓度1: (蒸汽和气溶胶): 最高容许浓度1:皮肤吸收(H); 

环境
 

注解
该物质是可燃的,但闪点未见文献报道。
该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尚无充足数据可用,因此应给予高度关注。 

附加资料
  欧盟危险性类别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