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可以确保劳动法规在工作场所中真正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际劳工组织于10月24日至25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研讨会,共同探讨工会如何在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和就业标准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孙文彬在会上强调,工会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六大上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他指出,中国近年来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但由于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导致仍存在大量的劳资纠纷数量,各级工会应大力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确保企业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德美尔谈到,有效的社会伙伴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守法合规,国际劳工组织劳动监察方面的公约鼓励劳动监察部门加强与工人和雇主组织的合作,他建议成立国家或行业三方劳动监察委员会并表示希望中国尽快批准劳动监察公约(81号)农业劳动监察公约(129号)。工会可以发挥切实作用,确保为工人提供保护的劳动法律在企业层面切实得到实施。

来自各级的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机构的代表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工联的专家总计约40人在此次研讨会上,就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作用进行了积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