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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劳工组织创始国之一,中国自 1919 年开始便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际劳工组织在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活动,包括在国际劳工标准,劳动力市场政策,性别平等,青年就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障,劳资双方等方面提供咨询。当前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两年一次的技术合作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通过推动、支持并保护农村剩余劳动工力转向城镇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减少不平等与贫困;
- 促进并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和工作权利,以及法人社会责任;
- 提高社会保护的覆盖面和效果,并将社会保护和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生产产品的质量联系起来;
- 提高劳动管理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促进劳动法的执行和三方机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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