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38/LILS/3

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运行情况的第二次评估

根据2017年3月通过的关于最迟于2020年3月对标准审议机制三方工作组(“三方工作组”)的运行情况进行第二次评估的决定,依据三方工作组职责范围第26条的规定,提请理事会在开展第二次评估工作时审议三方工作组负责人的报告(见决定草案:第3段)。

Meeting document | 03 March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