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劳动世界中的社会性别平等

该项目旨在加强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成员和妇联的能力建设,有效执行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促进制定反对就业歧视的战略。

项目背景

在中国,妇女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一向比较高,但是各收入阶层妇女仍面临就业歧视。女大学毕业生很难找到好工作。在公共和私营部门担任高级别职务的女性数量明显不足。传统的社会性别定位将家庭责任几乎完全赋予了妇女,而与此同时,她们还需要挣钱。这些看法渗入了家庭、工作场所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劳动部门也已根深蒂固。

自2001年以来,国际劳工组织、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合作,致力于加强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伙伴和妇女组织在社会性别主流化方面的能力。最初几轮实地调研、宣传和培训活动,使得情况发生逐步改变,从只关注妇女角度转变为更加强调性别平等和制度变化,更加强调解决工作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

在过去两年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挪威政府资金支持的技术合作项目,帮助其合作伙伴实施中国政府已批准的第111号公约。项目旨在就反对歧视的概念和策略进行能力建设,以消除就业歧视,并帮助中国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落实各项劳动法律。

国际劳工组织合作伙伴将重点放在就业和劳动政策社会性别主流化、弱势群体中女性企业家的培养、劳动报酬平等、工作和家庭平衡、生育保护、家政工保护等方面。尽管如此,女性劳动者仍面临多种形式交叉的歧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仍是一项巨大挑战。

项目目的

该项目建立在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合作所取得成就基础之上,推动和监测中国和国际层面工作场所的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的首要目标群体是那些由于其性别、民族、流动状况或健康问题而遭受到多种形式就业歧视的弱势工人群体。

项目活动

项目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培训和提供技术援助:

  • 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应用,特别是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和1951年《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第100号)的应用。这两个公约都已经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
  • 推动1981年《有家庭责任工人公约》(第156号)中阐述的原则在实践当中的应用,将劳动保护扩大到在非正规领域就业的女性工人,例如家政工;
  • 在劳动部门、就业促进和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企业发展政策和技术项目中实现社会性别主流化;
  • 开发和试行可操作的措施,纠正社会性别不平等现象,包括开发《公平就业机会指导手册》,开展反对工作场所性骚扰宣传活动,制定女性企业家发展政策和开发相应工具。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黄群女士
高级项目助理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
电话:+86 10 6532 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