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签署新谅解备忘录巩固战略伙伴关系

在国际劳工组织成立百年前夕、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双方长期的合作(特别是过去15年取得的重要合作成就)的基础上,将双方的合作定义为战略伙伴关系。

新闻发布 | 2016年9月6日
谅解备忘录签证仪式
北京(国际劳工组织消息)– 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oHRSS)签署了新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

在9月初于北京举行的签字仪式上,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莱德表示,“随着深刻的创新和技术的进步,和表现为生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人口与地缘经济变化,中国和世界也在随之发生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国际劳工组织和人社部在共同价值与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双方的战略合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自2001年签署谅解备忘录以来,世界经济和劳工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过去15年间,中国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力支持下,在就业创造、社会保护和产业关系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补充说:“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现在签署新的谅解备忘录恰逢其时,以便巩固和扩大我们的合作,共同促进体面劳动和应对各种挑战。”

2001年,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首份谅解备忘录,加强了双方在劳动市场政策方面的合作,指导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新谅解备忘录确立的伙伴关系以实现以下共同目标:在不断深化的经济一体化、快速的经济和社会转型、迫切需要高质量就业和全球政策一致性为特征的世界里,促进社会正义、体面劳动和公平全球化。

这一战略伙伴关系旨在实现:在多边论坛,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G20、金砖五国等,有效促进社会正义、体面劳动和公平全球化等共同利益;通过扩大南南和三角合作发挥中国在就业创造和减贫方面的经验;支持中国在全球事务中的参与度;支持中国迈向把人放在可持续增长战略中心位置的新常态的改革进程;支持三方性与政府机构间的政策一致性。

“今天,我们见证了我们合作伙伴关系的新开端,”莱德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一个领导力量。其文化与商业再次迈向全球。随着中国逐步应对经济转型挑战,追求高质量增长,其经验对于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实现2030议程的价值正在日益提高。”

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重要历史时刻

  • 1919年,中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
  •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为以实现就业创造、社会保护、社会对话和实现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等战略目标为目的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逐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983年,中国恢复其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
  • 1985年,国际劳工局在北京开设国家局。
  • 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签署首份谅解备忘录。
  • 2008年,G20启动劳工和就业部长会议。G20承认高质量就业创造是强劲和可持续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进一步认可体现在G20中B20(2010年)和L20(2011年)的参与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参与的就业工作组(2011年)的建立。
  • 2011年,金砖国家宣布就体面劳动加强对话与合作(《三亚宣言》)。
  • 2013年,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启动首个南南合作项目,加强柬埔寨和老挝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力市场信息。
  • 2015年,“持续、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为所有人实现充分生产性就业与体面劳动”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