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问答

问题:在我们的林业经营中,我们的政策是尽可能多地为周围社区的人提供工作。因此,我们雇用了很多短期工人(大约20天)。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对合同、个人防护用品、保险和工作年龄有什么标准、指导方针和建议?

回答:所有的工人都应该有合同,即使是那些只工作20天的工人。国际劳工标准平等地保护所有工人,不为签订短期合同的工人设定不同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的条件:
  • 工作时间:允许的最长工作时间、白天所需的最小休息时间以及每周所需的休息时间,对于短期雇用的工人应与其他工人相同。
  • 安全卫生:即使是短期雇工,也必须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关于为什么以及如何使用和妥善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因为林业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管理层有责任制定一套制度,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在适当条件下归还。国际劳工组织《多国企业宣言》(第40段)也鼓励公司“与主管安全卫生的当局、工人及其组织的代表以及公认的安全卫生组织充分合作。在适当情况下,与安全卫生有关的事项应纳入与工人及其组织的代表签订的协议中”。
  • 保险:还应按法律规定为工人(包括短期雇用的工人)提供社会保护;特别是,应确保他们不发生工作事故。
  • 最低工作年龄:如果工作不危险,所述情况将与国际劳工标准一致。由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要求批准国通过“危险工作清单”,对于什么构成危险工作因国而异。在确定16岁和17岁儿童可以接受哪些工作时,我们建议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第190号建议书。必须指出的是,即使是性质上可能不被视为危险的工作(如种植),如果长时间进行或在其他条件下(如夜间工作)进行,可能会造成危险。如果工作是在伐木营地进行的,特别是评估这种工作条件是很重要的。还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该国的最低工作(非危险工作)年龄是15岁,而不是16岁,则限制年轻工人从事非危险活动的政策应适用于15-18岁的人,以确保15岁的人不受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多国企业宣言》鼓励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稳定就业,遵守关于就业稳定和社会保障的自由谈判义务,并在促进就业保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尤其是在那些业务中断可能加剧长期失业的国家(请参见《多国企业宣言》第13-20段)。提供更稳定的就业可能会减少围绕许多问题提出的挑战,这些问题涉及提供书面合同和个人防护用品、为工人提供保险等方面的成本。

《多国企业宣言》还鼓励企业直接或通过参与政府培训方案投资于员工的技能开发。